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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繁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近日,繁昌区发改委牵头起草了《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系列精神,依据《关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修订版)》(芜战新基地办〔2019〕1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繁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主战略,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发展新高地,建设创新人才集聚区,推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的深度融合。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2021年4月11日,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繁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部门意见。2021年4月22日,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 三是合法性审查。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激发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积极性,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来我区落户,壮大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 五、主要内容 1.高精尖人才引进工程。围绕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新引进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其他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安家费补助。 2.青年人才汇聚工程。对新落户我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约定连续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本科与硕士皆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985、211所有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其他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以及相同层次的技术类人才给予学业及安家费补助。 3.研发平台人才柔性引进工程。对于每年在繁工作3个月及以上,并实施重点研发项目、产生重点研究成果的柔性引进人才,给予重点研发创新平台人才柔性引进所付薪资补贴。 4.人才薪酬奖励工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年薪要求的各类人才,区财政按其对地方的经济贡献部分予以全额奖励。 5.人才招聘补贴工程。企业自行参加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赴市外高校、人才市场进行人才招聘的,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费用补贴。企业集中参加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交通、食宿费用统一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支出。 6.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铸造工程。鼓励本区企业出资与市内外院校开展合作,建立订单式、现代学徒制培养机制;支持院校围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师资保障。 7.紧缺人才合作培养工程。鼓励重点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互动,充分利用先进教育资源培养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对于重点企业选派研发类、技能类、管理类等紧缺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院校、研发机构进修培养,期间发生的学习培训费用,给予资金补助。 六、创新举措 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各项资金补助金额、比例有所提高。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严格按照要求,推动工作规范透明,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推进,确保工作科学、合理、高效。 二是强化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奖励资格,收回奖补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名单。 三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深入宣传解读。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繁昌区发展改革委 解读人:姬 阳 联系电话:0553-787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