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经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次开展奖补“互联网+制造”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等15类项目申报,具体类别见《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要求见省经信厅文件通知。 2.《指南》第(一)、(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类项目由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牵头组织申报;第(二)类项目由投资与技术进步科牵头组织申报;第(四)类项目由盐业与消费品管理科牵头组织申报;第(三)、(五)、(六)、(七)类项目由电子信息与软件科牵头组织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对照《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工作,除《指南》第(一)、(二)、(六)、(九)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要100%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8月10日之前联合向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行文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2),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电子版发送至whxxh238@163.com。 4.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